
判决公告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保春:本院受理原告张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豫1602民初105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后15日为上诉期限,逾期该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保春:本院受理原告张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豫1602民初105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后15日为上诉期限,逾期该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