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豫1602民初569号天津贝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贝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周口分公司:本院受理南通禄协贸易有限公司与河南盛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贝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贝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周口分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并定于15日答辩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