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5)豫0221民初10307号李勇、程一宽:本院受理原告程奥然与你们、张家怀、王君豪、孙一凡、段苏晨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及提交答辩状期限截至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6年3月24日9时在本院柿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