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判决公告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公告
封金、徐阳:本院受理原告王东旭、冯玉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辽0381民初11876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保全)、执行裁定书及诉讼费催收函,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公告
封金、徐阳:本院受理原告王东旭、冯玉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辽0381民初11876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保全)、执行裁定书及诉讼费催收函,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