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金生、李钊、韩建伟:本院受理原告李梁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文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金生、李钊、韩建伟:本院受理原告李梁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文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