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5)皖1222民初17972号马知梅:本院受理原告马言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6年3月5日9时在本院原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