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公告


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张文龙:本院受理原告郝利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豫0482民初76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221室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