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公告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公告

孙卫刚: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豫1422民初45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被告孙卫刚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偿还代付款72650.16元、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等待期80天的保险费5310.48元及滞纳金),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