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黑龙江省抚远市人民法院公告

李军生、姜秋玲:本院受理(2025)黑0833执250号执行案件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远市支行申请执行李军生、姜秋玲合同纠纷一案,(2024)黑0833民初36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向你们送达查封裁定书、结案裁定书,公告日期为30日,公告期满后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