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判决公告
江苏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晓梅:原告宿迁市传福广告有限公司与被告李晓梅广告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391民初45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洋河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江苏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晓梅:原告宿迁市传福广告有限公司与被告李晓梅广告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391民初45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洋河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