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判决公告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辉:本院受理原告永清县博德靖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1081民初85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辉:本院受理原告永清县博德靖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1081民初85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