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公告


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公告

王超:本院受理原告厦门趣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豫1625民初25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507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和副本。上诉至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