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江苏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宿迁市星球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光合(北京)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洋河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1月18日14时30分在本院洋河法庭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