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判决公告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公告
杨振伟:本院受理原告朱长彬诉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豫1422民初4453号民事判决书(被告杨振伟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朱长彬欠款164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公告
杨振伟:本院受理原告朱长彬诉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豫1422民初4453号民事判决书(被告杨振伟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朱长彬欠款164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