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江苏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曹兵:本院受理原告陈祥英诉你民间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1月4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洋河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