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张文龙:本院受理原告郝利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豫0482民初7649号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