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算公告
萍乡市澳博汇融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2025年8月29日,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于作出(2025)赣0302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萍乡市澳博汇融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9月3日作出(2025)赣0302强清1号决定书,指定江西博韬律师事务所担任萍乡市澳博汇融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的清算组,负责对萍乡市澳博汇融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工作。萍乡市澳博汇融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清算财产分配完毕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萍乡市澳博汇融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萍乡市澳博汇融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董事、经营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特此公告。清算组联系方式:联系人:颜律师,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建设东路秋收广场雅天大厦一、二楼江西博韬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15879965220,邮箱:a19536513219@163.com。
萍乡市澳博汇融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