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公告

韩继权:本院受理原告南宫市秦水毛毡厂诉你案外人执行异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辽 0381 民初8536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1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