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公告

苏州鲜可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商丘市鑫隆食品有限公司诉你公司、第三人刘进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5)豫1422民初4882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5年10月22日8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