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公告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公告

周口市诚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5)豫1602民初78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北楼510室领取,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