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公告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江苏海锦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郭英豪:本院受理原告盐城富爱钢结构有限公司与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苏0903民初34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至本院高新区第三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