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红彬、河南省腾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黄邵华:本院受理王长东诉你们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0月20日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遇法定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