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判决公告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公告
韩宇朋: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京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豫1422民初4135号民事判决书(被告韩宇朋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山东京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代偿款23455.79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公告
韩宇朋: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京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豫1422民初4135号民事判决书(被告韩宇朋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山东京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代偿款23455.79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