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公告


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公告

罗平义:本院受理原告杭州中成哆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豫1625民初52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507室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和副本。上诉至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