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判决公告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公告
罗红坤:本院受理原告姜美丽与被告罗红坤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豫1422民初150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内容如下:一、被告罗红坤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姜美丽垫付款30000元及利息(以30000元为基数,从2025年2月24日起,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本院指定的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姜美丽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果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