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公告
许海杰:本院受理原告周口盛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与许海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公告
许海杰:本院受理原告周口盛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与许海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