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江苏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亚楠: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中心支公司与你、沈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洋河法庭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