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新疆褐灵树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2025)黔0626民初1912号原告范文元诉被告张成坤、第三人新疆褐灵树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追加、变更执行人异议之诉一案,2025年6月4日因不能向第三人新疆褐灵树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或留置送达,本院依法将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现依法向你几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并定于2025年8月27日上午9时在德江县人民法院高清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