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公告


三门峡仲裁委员会公告

樊有宗(身份证号:4112231960****0558):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河南灵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长期不在家,下落不明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书》样本、《三门峡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三门峡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仲裁程序及仲裁员选定意见书》样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向本会递交答辩书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上午9点在本会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