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5)豫0221民初4808号曹双双:本院受理原告王帅与被告岳玉珠、被告曹双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及提交答辩状期限截至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8月27日9时在本院柿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请你准时参加诉讼,如逾期未参加本院将依法进行缺席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