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判决公告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简辉辉:原告贵州金多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简辉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返还原告贵州金多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680元。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260元,由被告简辉辉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简辉辉:原告贵州金多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简辉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返还原告贵州金多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680元。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260元,由被告简辉辉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