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公告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公告

王维乐:本院受理原告王长清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于2025年5月19日作出(2024)豫1628民初3104号民事判决,现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期满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至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