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公告

李献力:本院受理原告鹿邑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豫1628民初375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向本院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2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