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公告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公告

侯玉凤:本院受理原告曹丹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辽0381民初16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