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铁功:本院受理原告王凤兰、柴本顺诉被告张铁功、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对王凤兰、柴本顺申请的对其伤残等级、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进行鉴定评估,王凤兰、柴本顺提供的鉴定材料,请你来我院对鉴定材料进行质证,选择鉴定机构,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公告送达满后第3日16时(节假日顺延)到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五楼鉴定室进行选择鉴定机构。逾期视为放弃自己的权利,我室将在你缺席情况下依法确定对外委托机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你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