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公告


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公告

杨登攀、杨灯辉:原告霍尔果斯惠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杨登攀、杨灯辉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4)豫1627民初1005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