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公告

程辉:本院受理王海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豫1627民初1741号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2025年7月1日9时在本院民事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