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公告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任东存:本院受理陈文兵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903民初65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