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公告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秋英、张银良:本院受理原告陈俊峰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豫1628民初8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后15日为上诉期限,逾期该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