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算组公告
河南省富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公告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10日作出(2024)豫1422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商丘御景花卉有限公司申请对河南省富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指定河南宇言律师事务所担任河南省富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9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出公告,告知河南省富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向河南省富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为了充分告知河南省富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未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在2025年5月31日前向清算组(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东南角华盛大厦六楼;联系人:张律师;联系电话:19836527703)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据相关规定的行使权利。河南省富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河南省富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特此公告。
河南省富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