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

刘志杨:本院受理常瑞峰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豫0928民初2366号起诉状副本、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