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公告


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公告

常爱英、刘学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辉县市支行诉你们、房玉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被告房玉丽不服本院作出的(2024)豫0782民初5723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