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河北省河间市人民法院公告

冯思志:本院受理原告张郑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沙河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