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公告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单建军:本院受理原告朱友标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903民初89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至本院高新区第三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