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公告
漯河市佳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商水县佳维建材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7日内。并定于2025年5月12日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公告
漯河市佳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商水县佳维建材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7日内。并定于2025年5月12日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