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肖露徐: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友源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本院已依法立案受理并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黔0626民初264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驳回原告贵州友源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起诉;案件受理费930元,退还贵州友源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