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公告


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公告

王朋:本院受理原告冯阁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豫1627民初91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