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公告


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公告

赵瑞亚:本院受理原告潘时国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豫0928民初101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