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判决公告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公告
张衡:本院受理原告李美辰诉你、徐洋、海城市全利客运有限公司、海城市瑞凯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辽0381民初106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公告
张衡:本院受理原告李美辰诉你、徐洋、海城市全利客运有限公司、海城市瑞凯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辽0381民初106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