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公告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公告

台山市恒瑞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河南翠神实业有限公司诉你们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豫1602民初101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